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安顺市打邦河生态调查评估实施方案”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需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公开比选。
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2.招标人地址: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迎晖大道9号
3.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安顺市打邦河生态调查评估实施方案,预算350万元。
4.代理范围:本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
5.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6.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各省政府采购分网登记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联系人方式
7.投标材料:请根据评分办法内容进行制作
8.中标人确认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照综合打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人
9.报名地点:安顺市生态环境局7楼水处
10.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
11.备注:报名材料与投标文件同时投递,报名材料需现场检查,无须密封;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蒯 立
联系电话:0851-33281355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2日
评审办法
1、评比委员会由本单位本项目招标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组成。
2、评比委员会对招标代理机构报送的比选文件内容保密。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实行综合评估法,首先对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进入打分环节,打分内容包括报价、业绩、人员能力、服务方案、机构实力等五方面,按打分高低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人,如出现评分相同排序为第一名的,以报价得分高的为第一名。若只有1家机构报名,则须达到评比标准的65分以上(含65分)。
4、评比标准
凡评比标准中没有列入的评定内容在评比时不得作为打分和作废的依据。
4.1资格审查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比选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③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④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登记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⑤省外入黔企业提供贵州省建筑业监管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4.2评分标准
①报价(10分)
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2002年1980号文规定标准收费,在此基础上打折扣的,给5-10分。折扣最高得10分,最低得5分,中间者按内插法计算得分。
②业绩(20分)
承担过货物类或服务类招标项目:单个项目金额在100-500万之间,一个得2分,满分8分;单个项目金额在500万及以上的,一个得4分,满分8分;环境保护领域项目,一个得2分,满分4分。
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③人员能力(15分)
项目组成员持有国家造价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招标师等证书,一个得5分,满分15分。
项目组成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④机构实力(25分)
分别就注册资本、办公场所、机构设置、从业时间、信誉等5个方面评比,最优单项得5分,居中单项得3-4分,最低单项得1-2分,满分25分。
⑤服务方案(30分)
提供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规范性评分,满分25分;根据承诺响应时间评分,满分得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