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3日下午,为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调度和审计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调度和审计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推进会,对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调度和审计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梳理各县(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市生态环境各县(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绩效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展是年度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项目资金管理、问题整改的要求,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以工作成效迎接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是履行职责,完善制度。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体制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全过程管理,落实责任,不断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三是聚焦问题,抓好整改。针对项目实施存在的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