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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顺市“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视频摄制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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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作为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城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致力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和实践探索,安顺市在“无废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面展示我市在“无废城市”建设中的成果、特色和未来规划,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知晓度、认同感和参与热情,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拟组织摄制安顺市“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视频,现公开发布比选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安顺市“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视频摄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拍摄制作1部视频,主要展示近年来我市在“无废城市”建设中的成果、特色和未来规划,成片时长6-8分钟分钟,画质高清美观,脚本主题明确、结构清晰,配备专业人员团队组织实施,mp4格式,配中英文字幕。

(二)购总预算金额陆万元人民币(¥:60000元),拍摄制作单位填报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总预算金额。

(三)服务期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纳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20236月至投标截止日间任意3个月的缴纳信息即可)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响应时间

2025318日至2025320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

、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3201800,响应文件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资格文件、报价单、业绩材料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可现场递交或邮寄1份至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七楼无废办,接收人陈艳(电话:13765355648)。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321,1030

开标地点:安顺市生态环境局7楼会议室(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

联系人:陈艳

联系方式:33727920

     附件 比选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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