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邀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的补充说明

日期: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代理机构:

根据近期部分代理机构反映的有关情况,针对我局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的“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邀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中附件2比选评分标准作以下补充说明:代理机构业绩中“代理机构2021年1月至今代理采购环保系统项目政府采购代理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更改为“代理机构2021年1月至今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同时,为保证此次比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将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顺延一个工作日,调整至2025年11月28日中午12点之前。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邀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的补充说明2025-11-25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邀请对美丽河湖建设调查评估项目进行投标的公告2025-11-25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邀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2025-11-21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现状调查服务询价函2025-11-14
  •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面源污染防治现状调查服务询价函202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