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3年春节即将到来,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祝福。
“爆竹声声辞旧岁,阖家欢乐迎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迎新春贺新年的传统习俗,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有序、文明的新春佳节氛围和安全美丽的人居环境,让广大市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西秀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燃烟花爆竹时间和范围
西秀主城区范围内东至客车东站沪昆高速东出口处、东北延伸至两六路职业技术学院红绿灯处、南至二桥村(原帆布厂)路口、西至黔中商贸城到两可间路口、北至二环路马家冲至花鸟市场,在2023年1月20日至2月5日(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二、禁燃烟花爆竹区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机场、铁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四)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园、游乐园、敬老院;
(六)城市绿化带及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场、超市、影剧院、娱乐场所、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房屋室内、阳台、窗口、楼梯、走廊;
(九)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安顺市凤凰学校、安顺市
人民政府)范围内;
(十)其它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
(二)未成年人不得在没有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燃放烟花爆竹;
(三)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从屋内向屋外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五)个人不得燃放危险等级较高的烟花爆竹,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先报经公安机关批准。
四、环境卫生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按照门前“三包”责任规定由当事人负责做好清扫保洁。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城管、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害的由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乡(镇、街道)、新型社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本通告规定,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