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面源污染防治现状调查服务,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面源污染防治现状调查服务。
2、项目预算:8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通过实地踏勘、资料收集、综合分析等方式,开展安顺市面源污染防治现状调查服务。
提交成果: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现状调查表及调查报告。
三、资格条件
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业绩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
四、投标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应的资质附件。本项目服务承诺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联系人方式。
2.根据评审标准内容进行制作的投标材料。投标文件请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6日17:00前。
地点: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迎晖大道9号(安顺市生态环境局8楼大气环境科)。
六、选取确认方式
对具备资质的投标服务机构进行量化评分,得分最高的服务机构作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人,如出现评分相同排序为第一名的,以报价得分高的为第一名。
七、附件
1.报价表
2.评审标准及得分表
联系电话:0851-33727297
附件1: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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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摘要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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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源污染防治现状调查服务项目 |
采购小组人员: 监督:
采购单位: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2:
评审标准及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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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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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投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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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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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评分 (20分) |
报价得分=(有效投标人最低投标价÷本投标人投标价)×20。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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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20分)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非法人到场参加投标过程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以上文件资料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得分5分(提供材料不全及不提供不得分。) 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月的缴纳证明);得分5分(提供材料不全及不提供不得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得分5分(提供材料不全及不提供不得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2025年1月1日后即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提供截图。打印的报告或网页须完整,可以看到是否有违法、失信的记录信息,得5分;(提供材料不全及不提供不得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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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评分(20分) |
1.工作技术方案(满分20分) (1)工作技术方案内容详实、全面、完善,计划性、有效性、针对性和切实可行性强的得20-14分; (2)工作技术方案内容较详实、全面、完善,计划性、有效性、针对性和切实可行性较强的得13-7分; (3)工作技术方案内容不够详实、全面、完善,计划性、有效性、针对性和切实可行性一般的得6-0分; (提供项目工作技术方案)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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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员配备(10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满分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环保或环境类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得5分,中级职称得3分,初级职称得1分; 2.技术人员配备(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满分5分):每有1人具备环保或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一个得2分;初级职称一个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及2025年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时,以较高级别的证书进行计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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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类似业绩(20分)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环保污染调查、污染防治、中央资金项目申报类业绩,市级及以上项目1个业绩得10分,县级项目1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20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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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响应(5分) |
服务响应(满分5分):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对于难度较大、无法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予以解决。提供承诺函得5分。 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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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售后服务(5分) |
供应商在安顺市设立有办事处的得5分;在除安顺市以外的贵州省内其他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3分,在贵州省内无办事处或公司的不得分。(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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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小组:
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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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