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顺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十四五”时期我市要建设“无废细胞”200个以上,结合《安顺市“无废细胞”创建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各类“无废细胞”建设单位主动申请,牵头单位积极对各类“无废细胞”资料审核及现场评估,经过市生态环境局按10%的比例抽查复核后,牵头单位对评估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为充分发挥“无废细胞”对绿色生活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对“平坝区时代华府小区”“镇宁自治县观府苑二期”“镇宁自治县红树东方小区”共3个“无废小区”及“镇宁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共1个“无废机关”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