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黎阳国际制造有限公司喷漆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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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
贵州黎阳国际制造有限公司喷漆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安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贵州黎阳国际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仲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采用人工喷漆,主要建设手动喷漆室、电控室、调漆室1、检验室、清理遮蔽区、总控制柜、烘箱、废水沉淀箱、风冷冷柜机组1、恒温恒湿空调机组1、废气处理系统1、排风机1、保温水箱;二期采用机器人喷漆,主要在一期的基础上,新建机器人喷漆室、调漆室2、机器人控制室、风冷冷柜机组2、恒温恒湿空调机组2、废气处理系统2、排风机2。一期喷漆构件30件/年,二期喷漆构件70件/年,总喷漆规模100件/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装修期间严格规范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作业路段,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将运输车辆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运营期喷漆废气、吹干废气以及烘焙废气经负压收集,一并经“水帘、初效、袋式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厂房外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外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已建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喷漆室废气处理设施用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清掏用作调漆补充用水,严禁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时合理安排安装时间,并使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返回喷漆生产线重新加工。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废机油、漆渣、废滤芯及过滤棉、废油漆桶和废活性炭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