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博莱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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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
贵州博莱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工业园区浙商产业园内14栋厂房内 |
建设单位 |
贵州博莱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宁市恒兆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普定县黄桶街道工业园区浙商产业园内14栋厂房内,租赁当地现有厂房作为项目生产用地,主体工程地面已全部硬化,占地面积500m2,另租赁当地现有办公楼二楼的30m2办公室作为项目办公用地,项目总占地面积530m2。建成后年产塑料颗粒3万吨,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全部外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赁当地现有厂房作为项目生产用地,另租赁当地现有办公楼二楼的30m2办公室作为项目办公用地,主体工程地面已全部硬化,无遗留环境问题。本次施工期主要对场地进行简单清理,设备安装调试,并修建配套环保设施。1.建设单位通过地面清扫、洒水抑尘及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车身、车轮进行冲洗等措施降低运输扬尘的影响。2。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园区化粪池进行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场地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施工期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3.严格按规范施工,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原项目遗留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安装设备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普定县循环经济产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水与车间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一级沉淀+混凝沉淀+清水池处理工艺)混凝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循环使用。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在团粒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净化装置进行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为降低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对车间内造成影响,在车间两侧设置换气扇,加强室内通风,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通过定期对厂区地面进行清扫及洒水抑尘抑制运输扬尘扩散对四周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排放噪声较大的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垫基础减振,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严格控制生产时间,仅在昼间生产,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对进出厂区内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分拣出的杂质及不合格原料对其中有回收价值的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无回收利用价值的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产生的污泥采用人工对污水处理设施水池进行及时清掏,暂时堆放在污泥堆场晾干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