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润水泥(安顺)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33727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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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
华润水泥(安顺)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袁家屯 |
建设单位 |
华润水泥(安顺)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柏年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袁家屯,原项目协同处置砂岩、电石渣、黄磷渣、废塑料颗粒等共计11种替代原料和替代燃料,由于项目在协同处置过程中替代原料和替代燃料来源和进场处置量存在较大浮动变化,为充分利用现有的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功能,现增加依托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种类和处置量。项目建成后水泥厂产能不会发生变化,技改项目为一般固废水泥窑中协同处置,不涉及危废废物,依托厂内已有主要生产设备,不再新增生产设备,在原有依托的基础上新建污泥暂存仓库及废气负压收集+活性炭除臭系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新建污泥暂存仓库暂存污泥,施工区域围墙围挡,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防尘布苫盖,项目施工过程中适时洒水,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运输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运输物料和垃圾等过程中保证物料、垃圾等不露出。有效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车辆轮胎清洗废水,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处进行统一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收集沉淀池(容积约10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氟化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要求后排放;汞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氢、二噁英类达到《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限值要求后排放;污泥暂存仓库产生的恶臭采用负压收集+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Hg等重金属通过窑尾五级旋风预热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到《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限值要求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禁止车辆鸣笛,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垃圾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垃圾收集点。窑灰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收集,后全部进入熟料回用。废旧包装袋定期送回转窑焚烧。实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及时进行清理转运,防止在堆放过程中由于泄漏导致地下水水质和周边土壤环境受到污染。污泥暂存仓库区域必须按要求严格设置,做好防渗工作,杜绝危废“冒、跑、漏、滴”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影响。污泥暂存仓库地面及四周需进行防渗处理,装卸过程中及时地将撒落的污染物收集进仓库内储存,防止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污泥暂存仓库作为一个单独的构筑物单元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