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黔南坳陷安顺凹陷普定复向斜安煤3平台煤层气勘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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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
黔南坳陷安顺凹陷普定复向斜安煤3平台煤层气勘探项目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普定县马官镇堡桥村处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诺盾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普定县马官镇堡桥村,临时占地5737.29m2。拟在安煤3平台内新建6口评价井,,并配套修建钻井设备基础、供电线路、输水管线等设施。第一阶段实施安煤3井,第二阶段实施安煤3-1~安煤3-5井,工程组成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压裂测试工程、抽采测试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钻前、钻井、压裂测试阶段产排污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完井阶段对临时占地的恢复措施,根据项目所处不同阶段落实生态保护措施。1.钻前工程阶段:施工应做好表土保护工作;节约用地,尽量少占农耕地,缩小临时用地范围;井场构筑时,表面铺一层碎石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周场围修临时截排水沟;表土临时堆放区主要采用临时措施保持水土;放喷管线出口位置修建放喷火炬,减小钻井和测试阶段燃烧热辐射对生态植被的影响;站场修建时边坡做好构筑设施,实施绿化,降低边坡造成的水土流失以及坍塌风险。2.钻井和储层改造阶段:严格落实清洁化生产工艺,及时收集处理钻井过程中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或不排;对不再使用的临时占地及时采取复耕复种等生态恢复措施;文明施工,有序作业,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尽量缩短施工期,使土壤暴露时间缩短,并快速回填;施工结束后,立即采取植被恢复措施;表土临时堆放场应选择较平整的场地,且场地使用后尽快恢复植被。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项目建设临时占用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临时占用;临时用地到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做好复土复耕。4.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中严格执行HSE管理,控制人员、车辆按照预定线路行动、文明施工、有序作业,尽量减少农作物的损失;加强动土作业管理及巡查,防治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当地生态环境;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工期。5.抽采测试工程阶段生态保护措施:(1)具备开采价值时(整井移交后续单位开发处置),安煤1平台具备开采价值,施工单位需完成钻井工程和压滤测试工程产生的污染物全部处理完毕,压裂返排液全部处理,场地内无其他生产废水;同时依照各类固废处置要求清理完井场及生活区固废,不得在项目区及项目周边居民区留存任何固废、废水。施工作业全在井场内进行,不涉及井场外占地,井场内各类临时占地和临时生活区拆除地面构筑物,依照原钻前工程期间用地类型进行占地复耕复种处理;对后续不再利用的移交地做临时占地处理,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完善落实。对移交的井场、井场道路、生活区等地面设备设施移交后续开发运营单位利用,并由后续单位完成永久占地手续和永久占地绿化、场地截排水沟等生态保护措施。(2)不具备开采价值时(封井封场处置),工程结束后确定不具备开采价值后对井场设备全部搬迁利用。井场涉及用地类型均为旱地,复垦确保与周边现状一致。初期采用表土分层剥离、存放、分层回填,复垦后,对土壤进行翻耕、平整及培肥改良。工程应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复垦后应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6.耕地保护和恢复措施:严格控制土地占用,井场基础开挖前,预先剥离表层熟土在井场边缘堆存,施工结束后用于钻井平台临时占地区域、进场道路边坡等地段复垦、绿化用土。基土压实后主要作为井场非硬化区域天然粘土防渗衬层,不设置堆土场堆存。土地复垦按照经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及《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复垦。道路施工中挖填方尽量实现自身平衡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尽快使土壤恢复生产力,同时减少水土流失。7.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根据施工工艺的不同以及其对植被所带来的影响,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避免、减缓或补偿植被影响的防护及生态恢复措施,将施工对植被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植物群落和维持陆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8.动物的保护措施:优化选址、选线,尽可能地保护现存植被施工前期,项目在选址、选线时尽量避开林地,尽可能的不破坏区域森林植被。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尽可能地减少施工过程所造成的植被破坏,保护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植被环境;尽可能的减少占地,尤其是对良田和林地尽量减少占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保护力度;进行植被恢复,改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对施工人员进行珍稀濒危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施工中如发现国家和省级珍稀保护动物,不得随意捕杀和伤害,应及时向林业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加以保护。9.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实施繁殖期避让措施,业主应负责编印宣传保护环境、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材料,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保护区环境保护的教育,以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此外,压裂作业阶段应在取水点上下游河段实时监控水量变化,保证河流的生态基流。9、景观减缓措施: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栽树、种草等,绿化、美化环境;站场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施工迹地恢复、还耕还林。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2座简易集装箱式活动房作为现场办公房,施工期夜间留守1人看守设备,其余人员均依托周边现有设施,井场不提供食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5m3)收集后优先用作农肥回用,过剩污物委托环卫部门以吸粪车定期清运,不外排。钻前工程废水经简易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钻井废水以循环利用为主,不外排,主要环保措施包括“不落地”随钻处理、废水贮存、回用等。钻井过程中水基泥浆钻进过程中,生产用水用于水基泥浆的调配,并以高压泥浆在井筒内循环形式带动井底钻头不断钻进地层,井下岩屑也随循环返排泥浆一并返排出地面,返排泥浆经配套的泥浆循环系统的振动筛分、离心分离后分离,钻井岩屑(钻井泥浆循环系统振动分离的大颗粒岩屑)由现场配置的岩屑收集罐收集后转运至井场前场设置的不落地处理固相污染物专用贮存场地定期委外处置;可循环利用钻井泥浆直接再次进入泥浆循环系统,重复利用于钻井作业;钻井泥浆循环系统分离产生的此废泥浆(振动+离心分离)由现场产配置的泥浆收集罐收集后叉车转运钻井污染物处置单元实施泥水分离处理,压滤出水重复利用于生产用水,固相泥饼转运不落地处理固相污染物专用贮存场地中转定期委外处置,该过程钻井废水全部重复利用于,无钻井废水外排。完井阶段:安煤3井钻井结束后,泥浆循环系统内泥浆、井筒内泥浆都将被清水置换出来,进入“不落地”随钻处理系统实施泥水分离处理,分离的固相委外处置,分离的废水与钻具清洗废水以及操作平台清洗废水,暂时贮存在“不落地”工艺配套的污水罐以及水囊内,完钻后作为安煤3井压裂液配制,完井阶段废水不外排。后续实施的安煤3-1井~安煤3-5井采用单钻机钻井,同时开展安煤3-1井~安煤3-5井的钻井及完井工作,钻井结束后,泥浆循环系统内泥浆、井筒内泥浆都将被清水置换出来,进入“不落地”随钻处理系统实施泥水分离处理,分离的固相委外处置,分离的废水与钻具清洗废水以及操作平台清洗废水,暂时贮存在“不落地”工艺配套的污水罐以及水囊内,废水全部回用用于下一口井钻井液配置使用,最后进行的安煤3-5井分离后的废水用于安煤3-1井压裂液的配置,完井阶段废水不外排。安煤3井抽采测试结束后,及时将返排液经预处理后采用罐车密闭运输至普定县马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后续井组采用拉链式压裂,安煤3井及最后进行压裂的安煤3-5井,产生的返排液优先回用,若回用不完的或后续短期内没有可实施平台,则经预处理后用罐车密闭运输至普定县马官镇污水处理厂,预处理标准为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要求,其中氯化物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一级标准。钻井废水井场预处理流程:泥浆循环系统产生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罐处理,污水处理罐的污泥导入岩屑罐中,污水处理罐内废水经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后的上层清液进入回用罐,用于配备泥浆。在运行过程中污水处理罐内的污泥、废泥浆、岩屑等通过人工导入岩屑罐中,外运水泥厂用于制水泥综合利用。井场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以方井架基础周围外沿为起点,每个方井四周设置排水明沟(断面为0.1m×0.1m),方井区域产生的跑冒滴漏废水经四周排水明沟收集后进入“不落地”随钻处理工艺系统处理后回用;场外雨水经井场外围截水沟(断面0.5m×0.5m)从井场北侧和西侧排出;场内初期雨水经井场四周排水明沟(断面为0.1m×0.1m)收集进沉砂池(容积50m3),泵输进“不落地”随钻处理系统污水罐内,经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合理选址、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工艺优化、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控制。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 备用柴油机发电机等设备使用优质柴油,配备处理设施和排气筒;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清扫路面、严格控制运输汽车车速等措施降低扬尘;测试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煤层气放空燃烧废气,项目为勘探井项目,且煤层气为洁净,优质的清洁能源,仅在测试煤层气可开发价值时排空燃烧,试探阶段可归属于事故状态下放空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及无组织排放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钻进设备选型时选取高效低噪声设备,使用在排气筒上自带高质量消声器的柴油机;修建活动板房隔声、安装减振垫层和阻尼涂料,降低发电机的噪声;浆泵置于钻井平台内,基础安装减振垫层;合理布局降低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上诉措施后,项目井场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钻井队作业人员的生活垃圾储存于生活垃圾桶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的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理;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均用岩屑收集罐进行收集(储存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由压滤设备压滤成饼后用于后续井场道路建设或外运至附近水泥厂制水泥或委托其他具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处置单位处置,钻井作业期间产生的水基固废由建设单位委托的运输公司全权负责拉运处理工作。油罐清理工作委托有专业清理油罐资质的清理单位进行清理,油渣及废液直接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液压控制管线滴漏的控制液、清洗及保养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