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排涝通道维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33727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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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
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排涝通道维修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黄果树镇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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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治理河长4.5km,新建堤防 5.6km,河道清淤1.7km,新建2座景观拦河堰。工程治理河段主要分2段:贯城河段起点安庄坡村,终点黄果树镇集镇云盘路消水洞处贯城河主河道综合治理长度3.6km;K0+000~K1+900段左右岸各修建1.9km浆砌石防洪堤;K1+900~K3+600段清淤河道1.7km,新建2座景观拦河堰。老扁坡沟支流河段起点老扁坡山脚公路处,终点与贯城河主河道交汇处,治理长度0.9km,左右岸各修建0.9km浆砌石防洪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施工期基坑废水在防洪堤浆砌石施工前投加絮凝剂沉淀后用于养护和场地洒水抑尘。河道清淤围堰废水在下游围堰处开挖临时沉淀池、投加絮凝剂,絮凝沉淀悬浮物与河道清淤一同运输至弃渣场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养护和场地洒水抑尘。弃渣场清淤渗滤废水经沉淀池投加絮凝剂,上清液进入蓄水池、综合利用于弃渣场的洒水降尘和林草灌溉。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清掏作农肥。砂浆搅拌设施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二)废气:施工地表开挖、燃油机械废气排放,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输、露天堆放、装卸造成的扬尘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需采取合理组织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采取湿润喷洒;及时将废弃泥土、建筑材料弃渣清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运输方式;设置围挡,硬化施工场地和道路等措施以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施工前采取优化施工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将高频振动器改成低频率振动器或使用隔振机座施工等措施,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夜间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应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土石弃渣和河道清淤砂卵石全部运输至指定弃渣场堆存,淤泥装载用封闭的运输车辆,直接运输至弃渣场,淤泥采用具有防渗漏车厢的车辆运输。生活垃圾拟采取定点收集,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机械保养产生废矿物油施工结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机油进行处置。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根据贯城河鱼类习性特性,施工避让鱼类繁殖期4-6月。禁止爆破施工,采用人工+机械相结合的低扰动施工工艺。禁止存在漏油或受油类污染的机械设施进入河道。纵向和上下游围堰施工前,采取人工驱鱼措施,将鱼类驱赶至围堰范围之外,减少围堰范围内的滞留鱼类,实施鱼类暂养和放生措施。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弃渣场等临时工程,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超越征地红线进入环境敏感区,及时落实临时占地区的迹地恢复和风景名胜区的生态资源补偿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