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安组干调〔2025〕16号),2025年7月16日,中共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研究决定:
刘文俊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法规监督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安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审理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职务。
冯敏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一级科员,不再担任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普定分局一级科员职务。
万宁宁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组成员、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5年7月16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