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2025年12月30日研究决定:
刘丽同志任安顺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安顺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焦杭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平坝分局党组成员、平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2名同志聘任时间从2025年12月30日起计算。聘任期间享受所聘职级待遇,解聘后不再保留所聘职级待遇,原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