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空气质量达标,防止不利气象条件下各项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结合近日气象条件情况,1月10日,关岭自治县启动中心城区污染天气二级管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彦带队、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大气巡查工作。
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 年12月29日发布的《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季度各市(州)城市大气环境管理目标的通知》及《安顺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启动轻、中度Ⅱ级应急管控的通知》(安市大气办通〔2023〕 2 号)要求,结合近日关岭气象条件情况,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0日启动关岭自治县中心城区污染天气二级管控,防止不利气象条件下各项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最大限度降低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确保不发生污染天气。
为推动二级管控应急措施的有效落实,1月10日,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彦带队开展大气巡查,市生态环境关岭分局积极参与,组成大气巡查工作组,对城区道路保温、秸秆禁烧等应急管控情况进行督查,对部门、街道履职情况进行调度,有效防止污染天气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