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确保我市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印发《安顺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安顺市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流程》,明确了销号标准、销号资料及销号流程,进一步规范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对我市长江流域130个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排查、监测、溯源,建立了“一口一档”,并进行分类、命名、编码;9个排污口进行了整治;对达到取水条件的90个排污口进行了取样监测。通过雨污分流、纳管截污、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等整治措施,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得到有效整治。珠江流域完成101个疑似入河排污口点位现场排查,初步认定入河排污口13个,非入河排污口88个,13个入河排污口已纳入日常监管。
二是积极推进黑臭水体专项整治,确保长治久清。我市积极推进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2020年我市成功获批第二批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中心城区13个黑臭水体已消除。2024年监测结果表示未出现返黑返臭现象,达到长治久清的效果。为进一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会同市水务局印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安顺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函》,对县城建成区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
三是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持续开展2023年度全市县级以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发现的12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均完成整治。完成2023年度市级、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评估。划分5个千人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复。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数千万元,支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和水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防治与水华控制。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升万人千吨及以上集中式水源地应急管理和信息化监管能力,有效抑制夜郎湖、桂家湖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和控制水华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四是持续深化河(湖)长制,稳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水质监测要求,按季度开展水质监测,2023年,全市33条河流54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每月对市级责任河流猫跳河和许怀河开展巡河工作,检查发现21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五是强化项目储备 全力以赴争资争项。以新国发2号文为重大政策机遇,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抓手,成立争资争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争资争项工作。谋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46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6个、水污染防治项目1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4个、地下水调查项目2个),总投资10.49亿元,进入项目储备库24个(央库8个,省库16个)。本年度获上级专项资金1.35亿元。
六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认真开展项目监督自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项目监督自查、绩效评价、未履行变更程序问题等监督自查工作,完成项目监督自查问题整改7个。对全市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进行月调度,跟踪项目实施进度,监督资金规范使用。2023年实际下达中央、省级资金项目14个,已开工12个,开工率85%。
2023年,我市12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持续稳控,达到考核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