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号)、《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环办厅函〔2021〕214号)及《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21〕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安顺市委、市政府重点中心工作,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生态环境工作规范化、透明化、信息化。
二、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安顺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顺市重点流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自然生态保护科;其余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分局)
2.做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环境治理、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双十工程”治理,深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环境质量管理,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确保实现国家、省下达的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做好相关信息公开。(责任部门:自然生态保护科;其余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分局)
3.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信息公开。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推进企业公开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公开我市低碳示范试点工作信息。(责任部门:大气环境科)
4.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加强督察进驻、督察整改等关键环节信息发布工作。(责任部门:整改办)
5.做好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做好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改革举措制度化、规范化情况。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依法按时公开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和审批等信息。加强排污许可信息公开。按规定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说明及套表、部门决算说明。(责任部门:自然生态保护科;其余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分局)
6.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相关信息,公开医疗污水环境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信息。(责任部门:办公室;其余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分局)
三、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7.加强政策解读。针对公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涉及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以文字、图解、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障咨询电话畅通。(责任部门:法规监督科;其余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8.加强舆情回应。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生态环境问题,如实公开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回应公众关切,有效防范化解环境社会风险。提高生态环境舆情回应针对性和时效性,避免产生负面影响,重大生态环境舆情回应要报请上级部门统筹协调,实行媒体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责任部门: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其余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分局)
四、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9.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要将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安顺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责任部门:法规监督科;其余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分局)
10.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责任部门:办公室、市环境信息中心;其余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分局)
11.加强局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加大“中国·贵州”统一移动应用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市环境信息中心)
12.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提升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保持较高的内容更新频率。提供良好有效的互动回应功能。避免政务新媒体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责任部门: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13.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的修订和编制。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依据“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对标准规范清单适时修订,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监督科、市环境信息中心)
14.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不断优化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流程和机制,规范答复文书内容和形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增强答复的及时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其余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区分局)
五、措施保障
15.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压实科室、直属单位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以优质高效的工作质量和实际成效接受社会公众和第三方评估。(责任部门: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16.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保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责任部门: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17.抓好跟踪落实。对2020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根据本年度工作台账,实施跟进检查。(责任部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