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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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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安顺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anshun.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上可查看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邮编:561000,电话(传真):0851-33281023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部、省、市政府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依据《条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全市政府信息工作要点,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树立政府形象、推进中心工作、改进行风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公开途径和重点任务,将责任落实落细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生态环境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一)主动公开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依照《条例》相关规定实行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6055条,其中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电子政务网发布信息137条,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106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信息1098条,中国贵州APP发布信息2122条,微信发布信息1102条,微博发布信息149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和《条例》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说明》中对依申请公开途径、方法进行了阐述。2021年已办理完成来自于社会公益组织的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2件,未出现因办理程序不规范、回复不及时、回复内容不全面不充分甚至答非所问等造成重大舆情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安顺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不断完善《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清单》、《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管理。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平台按要求规范发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门户网站建设情况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建于2007年,并以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基本服务功能为导向,全年发布信息1098条。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运用新媒体做好深度传播,开通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重点举措、工作成效、政策法规等信息,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做好主题宣传,提升解读效果,全年政务“两微”平台发布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信息2592条。

(五)监督保障

按照《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内容保障及信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明确技术支撑、信息发布在市环境信息中心,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由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分局根据栏目设置负责内容更新、审核等。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2021年继续做好门户网站管理工作,做到每天巡查、每周自查自纠,对所有栏目进行逐项排查评测,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单位逐项整改,确保门户网站内容合规标准。为确保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规范,符合管理要求,局主要领导定期会议全面部署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信息梳理整改工作,要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分局积极行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门户网站进行定期自查整改。

全力保障庆祝建党100周年及两会期间网络安全工作,2021年我局开展网络安全自查评估。重点排查门户网站、工作电子邮箱、业务系统,深入查找问题隐患,修改系统登录口令,修复系统漏洞,强化对关键业务系统的风险评估,及时整改并进行安全加固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切实保障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安全稳定运行。2021年全市政府网站考核为91.5分。

  1.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第(五)项的行政许可数量、第(六)项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4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2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2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4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在市政府的部署和指导下,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逐年加大,但也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信息公开尺度把握不够准确、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得失,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对各类环境信息进行梳理和细化,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各类环境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安全地公开。

2.推进生态环境重点信息公开。一是对照环境及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准确、有效公开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办理时间,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三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重点信息的公开工作。

3.做好信息公开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多渠道、多种类、多层次的培训,不断强化全系统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4.强化督查机制。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通报力度,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不定期进行整理总结并及时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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