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在年初制定《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2025年度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要工作部署、要求纳入中心组学习范畴,并扩大到局中层干部,特别是重点传达学习《法治安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顺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以及市本级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等文件内容,结合我局实际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局党委书记、局长赵玥为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认真履行6项主要职责。2025年2月21日制定《安顺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大力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依法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方面
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清理我局与《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点自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9件。
2.2025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主办件7件、协办件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2件,协办7件),17件均获得满意评价。
(三)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方面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为目标,贯彻落实《安顺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方面
1.2025年,我局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系统规范化建设,结合全市生态环境监督网格管理、环境执法大练兵“双随机”抽查工作,在日常执法监督和排查中采取“巡查、明查、暗查”和“访群众、查厂外、查厂内”的“三三制”工作方法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1月至12月,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7件(其中不予处罚7件),罚款金额533.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件。
2.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帮助重点企业做好服务工作。2025年,安顺市审批建设项目144个,其中,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15个,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129个,建设项目总投资共124.22亿元,环保投资共计1.94亿元;环境影响登记表共计登记备案692个。
3.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五乱”行业歪风专项工作,于4月30日研究制定《安顺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及“一刀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为分领域整治目标之一。通过定期调度,自查发现突出问题15个,正按时序推动整改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制定了《2025年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梳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138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检查14项等事项清单,按照省厅、市司法局要求,按时在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完成信息录入,严格执行扫码入企制度,着力解决随意性检查、检查频次过高等问题。
4.全面推行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依法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我局严格对照《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版)》规定的违法情节、后果及处罚幅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落实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案件提请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我局共召开案审会7次,共审核各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23件。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定期开展案卷集中评查,2025年7月18日对2024年至2025年6月底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已结案的40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集中评查。
5.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5年我局有4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4件行政复议,1件驳回复议人申请,1件复议中止进行调解,2件正在办理中。
6.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邮寄申请2件,网上申请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处理回复率达100%。
7.信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2025年截至12月31日,我市共接到环境投诉举报案件182件;其中,12345转办工单98件,微信网络投诉 76件,来信2件,来访6件;已办结180件,2件正在按程序办理。处理回复率达100%。
8.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及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学习培训、案件评查及行政执法监督技能竞赛等活动,2025年6月30日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执法人员均完成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网络培训暨知识竞赛活动。
(五)法治宣传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党内法规等纳入学习内容。二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三是抓实开展了“六五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利用单位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线下知识测试,线上学习以及考试等,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知识。
2.强化普法守法学习宣传。一是全面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日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法律学习活动,组织单位职工进行学法用法学习培训。二是积极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及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学习培训及案件评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法律、熟练业务、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法为民理念,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3.完善制度,推动落实普法责任。2025年1月15日印发实施《安顺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普法工作任务,按时在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和我局官网上公示,根据方案开展相关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贯彻落实《民法典》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建设方面
1.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全面筛查案件线索工作。由我局牵头,会同安顺市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区)认真组织开展对各部门信访、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生态环保督察、警示片等线索开展全面筛查,2025年向省生态环境厅上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5条,全部立案启动办理。
2.起草《安顺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联合市发改委等十八家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职责。
3.推动典型案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已委托生态环境部规划院、省评估中心等机构对紫云忠顺石材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和财建材有限公司、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等案件开展现场评估,按时序推动案件办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企业生态环保意识较差,法治观念淡薄,部分企业缺乏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缺乏社会责任感,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二)生态环保执法工作的高要求和执法队伍素质偏低的矛盾仍然突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环境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环境执法工作的需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等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人员“率先学”、执法人员“重点学”、普通干部“系统学”的学法机制,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全体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局党委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二)严格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情节恶劣环境违法行为。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对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开展集中精准执法检查;完善大案要案查处机制;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推进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舒适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管理办法》。年内综合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对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监督重点推进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
(四)完善安顺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全面筛查工作,深入案例实践,以案件办理为抓手,多办案,办好案,探索多样化责任承担方式,有效推动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为全面系统化的损害赔偿工作,地方立法奠定坚实基础,再接再厉,再出新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