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我局于2025年3月19日—3月29日对2025年度企业名单有关信息进行了挂网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3月29日未收到意见反馈,现将2025年度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西秀区11家企业,平坝区7家企业,普定县11家企业,镇宁自治县6家企业,关岭自治县3家企业,紫云自治县5家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6家企业,黄果树旅游区1家企业,公告信息详见附件。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我局于2025年3月19日—3月29日对2025年度企业名单有关信息进行了挂网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3月29日未收到意见反馈,现将2025年度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西秀区11家企业,平坝区7家企业,普定县11家企业,镇宁自治县6家企业,关岭自治县3家企业,紫云自治县5家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6家企业,黄果树旅游区1家企业,公告信息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