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中心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拟对“安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保障用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商。诚邀各相关单位参加,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保障用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租赁1辆四驱越野车(5座以上)。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旧车5个工作日内,新车以双方具体协商时间为准,如果无法按期交付车辆,甲方有权力终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为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车辆期间安全性、连续性,拟提供的车辆出厂日期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下。
三、报价方式
本项目按月报价,按年度到期一次性据实结算支付。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说明(格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范本);
(三)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需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报价文件。
(四)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非事故车辆,设备齐全,无安全隐患,车辆移交时交强险、商业险等车辆保险且有效,定期交车辆相关保险费,按规定进行年审;车辆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要积极应对处理,若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提供免费替代车辆,保证采购方工作正常运转,直至所租车辆正常交付使用。
五、评审办法(详见附件:安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保障用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2年8月29日上午9点
七、报价文件递交及竞争性磋商地点: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4楼408会议室,联系电话:0851-33282385,联系人:潘首自。
附件:安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保障用车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0819.docx
安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8月19日